理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3-06 浏览次数: 153

为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不断增加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学为学生服务,以教学促进就业,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督导组听课制度

1、院督导组

组长:高丽  

成员:高 丽 弭鲁芳  邱芳 孙建武 王磊 张英  尹枥  卢振亮  黄利国  田学刚

2、听课要求

1)院督导组成员不定期在全院教师之间听课,并负责对新进老师听课考核,每学期听课次数8次以上,听课可随机听课或由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2)教研室主任均为督导组成员,应根据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反馈情况,有针对地听取意见反映较大的有关教师的课,并及时汇总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3)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本组各任课教师1节课,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

二、普通教师听课制度

1、每位教师每学期相互之间听课不少于6次。

2、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公开观摩教学活动,要求全教研室教师参加并进行教学评议,评课综合意见报院里存档。

3、各教研室每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本教研室其他老师的课1次。

4、听课不能流于形式,每次听课必须有详细的听课记录,听课次数作为对教学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版权所有:山东航空学院理学院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7012503号-3

学校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联系电话:0543-3190016 邮编:256603 电子邮箱:bzxygyj@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b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