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立足黄河三角洲,服务山东,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备健全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能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中学数学骨干教师。本专业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应达到以下要求: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师德风范,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认同感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能独立开展数学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并对教学结果进行评价。了解教育研究发展的新成果和新动向,具有一定的中学数学教育实践研究能力。了解数学与其它学科及社会实践的联系,能够指导中学生数学建模等创新实践活动。
(3)具有德育为先理念,具备较强的班级组织与管理能力,有较为丰富的班主任工作实践经验,具备组织主题教育与社团活动等综合育人能力。
(4)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合作能力,能根据中学数学教育教学需要,有效开展小组教学、合作教学等教育实践活动。
(5)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熟悉国内外数学教育改革进展,具有教学反思的方法和技能。能坚持阅读本专业的相关文献,不断丰富数学学科教学知识,实现自我专业发展,成长为骨干教师。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师德规范: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增强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教意愿,对教师职业有自豪感和荣誉感,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基础教育发展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人文底蕴和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了解中学教师职业的特点和规律;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学科素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数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方法;熟悉数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具备较强的数学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知识更新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了解数学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了解数学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4.教学能力: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与书写技能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熟悉中学数学教材,依据中学数学课程标准,以学生为中心,创设学习环境,指导学习全过程;掌握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能够利用多种教学方式有效实施教学;初步掌握数学教学评价的方法,并能通过评价改进教学,具有一定的数学教学研究能力。
5.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中学德育目标、原理、内容与方法,掌握班级建设与管理的原理、策略与基本方法,熟悉班级组建、活动组织、中学生成长指导、与家长沟通合作等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和素养; 掌握中学生心理辅导技能,能够有效参与中学生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具备安全舒适班级环境创设的能力。
6.综合育人: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数学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数学教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中学校园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中学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学会对中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7.学会反思:具有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兴趣和意识,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能有效开展自主学习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教育研究的常用方法,形成反思和批判性思维;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8.沟通合作:理解数学学习共同体在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技能与和谐的教育人际关系,能够就教育问题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指导学生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熟练使用汉语和一门外语向同行有效表达、阐述和交流自己的教育观点和思想。
二、学制和学位
基本学制四年。修业年限可视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最短三年,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三、主要课程
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概率论、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数理统计、数值分析、离散数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学数学教学法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上机操作训练、数学建模课程设计、专业综合课程(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四、毕业要求
(一)学分要求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 170 学分,其中理论教学 123学分,实践教学47学分。所修学分中,通识必修课程35.5 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 学分;学科基础课程必修32.5 学分,学科基础选修课程 5学分;教师教育必修课程10学分,教师教育选修课程4.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4.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 12 学分;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拓展课程5 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9 学分。
(二)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含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学分),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在中小学、社会教育机构和教育、金融等部门从事教学、数学实际应用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