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07 浏览次数: 203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51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创新训练立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须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较大兴趣。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一般每个同学每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2.申报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系(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承担科研课题,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

3.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系(院)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4.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特色鲜明,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6.达到研究期限而未结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指导教师也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新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

2.各系(院)请于58日(周五)下午5:00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打包发送至bzxycxcy@163.com。联系电话:31901278127),联系人:于晓香。

(四)资助标准

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科资助额度为8000/项,文科5000/项。

以上资助额度不含教育厅下拨经费。

(五)项目周期

1.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2.项目组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工作,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项目并结项。

(六)遴选

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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