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通知:“ 关于2015年教材编写、出版基金申请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4 浏览次数: 186

               关于2015年教材编写、出版基金申请立项工作的通知

自编教材是我校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学改革,根据《滨州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滨院政[2014]19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5年教材编写、出版基金申请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立项包括教材编写、教材出版基金两部分。

(一)教材编写立项:

1.申报教材编写出版教材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含返聘教师),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且有2次或2次以上讲授本课程的经历。

2.本年度重点资助: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具有明显学校特色的实验指导教材、工程训练教材、校企合作教材、学科竞赛指导教材、公共选修课教材等教材的编写。

3.申报步骤:申报者根据各教学部门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要求的需要,提出申请并填报《滨州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讲稿一式一份,于6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4.通过立项的教材编写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支持其编写。

(二)教材出版基金立项:

1.申报条件:

1)申请教材出版基金项目,须是我校已立项的教材编写项目。

2)申报出版教材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含返聘教师),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且有2次或2次以上讲授本课程的经历。

3)本课程的学生评教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在85%以上。

4)已经基本形成完整的书稿。

2.我校教材出版基金自愿申请,由教研室、系(院、部)推荐。申请者须填报《滨州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并附3位以上(含3位)校外同行专家(隶属于不同的单位)的书稿鉴定意见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书稿一式1份,于6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3.通过立项的教材出版基金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支持其出版。

(三)编写、修订和出版教材应避免重复建设,要能够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符合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滨州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滨州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申请书》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侯延东、曹占东,3190189(内线:8189),信息楼西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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