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滨州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2009]265号,规范学科竞赛流程,加强学科竞赛的管理,在教务处、相关组织宣传下,竞赛承办系(院)提交参赛方案,报学校审批、立项,承办系(院)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同时签订合同,比赛结束后,公布成绩,并填写结项报告,将作品存档。特制订本工作规章制度。
1、学科竞赛以立项的方式组织进行,其原则是“学校立项,系(院)承担,目标管理”。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原则上要从相关的校内学科竞赛优胜者中选拔产生,校内学科竞赛要不断扩大参与面。
2、责任分工
教学科研科的工作职责:收集、公布经管类学科竞赛的信息,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负责竞赛的组织;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统计辅导教师的辅导、训练课时;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实验室的工作职责:组织学科竞赛申报项目,填写《滨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请书》,并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
学生科的工作职责: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通过班级、专业、层层筛选和选拔,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使得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指导老师的工作职责:负责校级学科竞赛试卷的阅卷及考务等工作。对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进行辅导并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国家(国际)级竞赛。